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微生物油脂扩建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微生物油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微生物油脂扩建项目位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3号,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产能250t/a的花生四烯酸(ARA),二期建设产能为150t/a的藻油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嘉必优葛店分公司占地200亩,现有400吨/年花生四烯酸(ARA)生产线。本项目投资约1.5亿元,在现有分公司厂内扩建,不新增占地。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主要为生产厂房;对现有空压站、变电站等动力单元进行扩容;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建;现有锅炉房可满足本项目生产需要,无需新增或扩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总 027-8130991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省安全环境技术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027-8733820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环评单位在调查项目厂址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完成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交由技术评审专家评估,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评价内容:工程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对策,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
2.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3.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意见;
4.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具体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信函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电话、信函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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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kfqxx@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517号-2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