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对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微生物油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进行公示,简本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总公司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分公司分别位于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3号和武汉庙山小区特1号武汉医药产业园。随着我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规模将随着需求规模的增长以及产品结构的升级而逐渐扩大,嘉必优依靠自身优势,投资1.5亿元,在现有嘉必优葛店厂区内分两期建设微生物油脂扩建项目,一期建设年产250吨的ARA油脂生产线,二期建设年产150吨的DHA藻油生产线。项目在葛店工厂内扩建,不新增占地;新建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并对现有空压站、变电站等动力单元进行扩容;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扩建。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微生物油脂扩建项目位于湖北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3号,嘉必优葛店工厂区内,处于东经114.67158°,北纬30.53157°。
二、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属于利用微生物发酵制造ARA油脂和DHA藻油,产品是人体所需的多不饱和脂肪酸,可作为婴幼儿食品添加剂和高端食品添加剂,是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
拟建项目符合《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09—2020年)》产业发展和土地利用的要求,符合《葛店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
本项目选址符合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规划要求,项目占地为生物医药产业园内工业用地,平面布置合理,选址可行。
三、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区域内设置的环境现状监测点中SO2、NO2的日均值和小时均值,TSP、PM10的日均值占标率<10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类区域标准,本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项目相关的地表水体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上游500m、下游1000m及下游2000m三个断面pH、COD、BOD、氨氮、石油类、大肠杆菌数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
声环境:厂界现状噪声监测结果标明,东、南、北三向厂界噪声现状昼夜监测值均符合GB3095-1996《声环境质量现状》3类区要求,西向厂界噪声现状昼夜监测值均符合GB3095-1996《声环境质量现状》4a类区要求。
四、建设项目污染物产生情况的概述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利用燃煤锅炉提供蒸汽,使用过程会产生SO2、NOX和烟尘等污染物。项目的工艺废气主要是发酵车间产生的废气,在排空发酵罐时该部分废气随之排出,发酵过程中菌体细胞代谢葡萄糖产生二氧化碳及生物热能都将传递到细胞外的发酵液中,发酵尾气主要包含多余压缩空气、二氧化碳及热能挥发的发酵液水蒸气。ARA油脂生产中,需要对滤饼进行干燥;ARA油脂和DHA藻油本身带有鱼腥味,需要对其进行脱臭处理;在此过程中均会产生异味气体。项目使用丁烷和己烷作为溶剂来提取ARA油脂,建设单位设置有丁烷和己烷的回收装置,但是少量丁烷和己烷会在生产中从管网和装置的接口处逸散,形成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过程中,伴随着微生物、原生生物等新陈代谢过程,污水处理设施会产生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以上废气如果不经过处理直排大气,会影响环境空气质量。
2、地表水污染物
菌体细胞利用培养基中的营养物质产生大量的代谢产物,这些代谢产物既有产品,也有存在于发酵液中其他碳水化合物,形成发酵废水。废水中COD、BOD5浓度较高,可生化性较高,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是发酵过程中的主要污染源。另外,本项目会产生工艺设备清洗水和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等。以上废水中有机污染物浓度较高,如果不经过处理直排下水道,会对葛店开发区污染处理厂造成较大的污染负荷,从而影响地表水水质。
3、声环境污染物
噪声主要有发酵车间、后处理车间、动力车间及锅炉房中的鼓风机、板框过滤机、各类输送泵、干燥塔、空压机及各类风机等机械设备声源。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有原料过滤渣,空气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滤芯,丁烷萃取过滤时产生的菌粕和胶质,脱酸过滤时产生的皂角,脱色过程产生废脱色剂;另有,燃煤锅炉工作时产生的煤渣,除尘器收集的煤灰,废弃包装物、纯水制造和软水制造产生的树脂、反渗透膜组件、废润滑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物料运输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运输建筑材料和施工渣土的车辆应加盖防护罩,限制车速,出场车辆要冲洗,不得带渣出场;主要交通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清扫,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周围按规定修筑防护墙、防护网,实行封闭施工;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及施工工艺;施工运输车辆尽量减少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施工机械;对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配备噪声防护用具,并按规定时限作业。
(3)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建设施工较集中,对各种生产废水,如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以及地面冲洗水等,应设计简易沉淀池进行初步沉降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由工程车辆集中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嘉必优葛店工厂内现有一座处理能力为800t/d的污水处理站,本项目拟对嘉必优葛店工厂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使其厌氧段能够满足800t/d以及可处理高盐度废水的处理能力;改建完工后,污水处理站采用“电气浮+两级厌氧反应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PAC混凝沉淀”为主体的污水处理工艺。根据葛店工厂历年监测数据显示,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后的废水与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预设管网接管。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采用“A/O+硅藻精土吸附”工艺处理后废水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最终排入长江鄂州葛店段。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锅炉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依托嘉必优葛店工厂内现有的15t/h的燃煤锅炉,现有锅炉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氢氧化钠湿法脱硫、亚氯酸钠湿法脱硝,根据葛店工厂历年监测数据显示,锅炉烟气经过处理后的废气中各个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要求。
②异味气体处理措施
本项目所产生的异味废气为烘干尾气和脱臭尾气。烘干尾气中会有少量菌体杂质,并伴有异味;脱臭尾气主要以鱼腥味为主。本项目异味气体依托嘉必优葛店工厂现有的水洗塔处理,主要是利用异味气体溶于水的特征以实现净化的目的。根据,鄂州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嘉吉烯王生物工程(湖北)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水洗塔处理异味气体技术上可行,效果明显。
③恶臭气体处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的各个处理单元都会产生臭味,产生臭气的主要污染物有NH3、H2S等。本项目恶臭气体依托葛店工厂现有污水处理站的生物除臭塔。生物除臭是采用生物法通过专门培养在生物滤池内生物填料上的微生物膜对废臭气分子进行除臭的生物废气处理技术。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需要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该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点。
④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主要无组织废气为发酵工段排放的CO2和水蒸气,并伴有较淡异味的废气;以及丁烷和己烷因管道和装置接口逸散等作用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污染为非甲烷总烃。以上废气均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通风排入大气。
ARA油脂生产中使用的丁烷和己烷是循环利用,根据其沸点的不同,采取高效冷凝装置回收,以提高丁烷和己烷的回收率;因而有机废气的产生量较小。本项目精炼车间需要设置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该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点。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的声源主要为发酵车间的蒸汽噪声和动力车间如空压机、风机等,其噪声值约在70~100dB(A)之间。为了减轻各类噪声对工人操作环境和周围声环境影响,设计时应考虑到噪声较大设备选用隔声及消声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操作室采用双层复合板、双层隔声门及门窗密封装置,减轻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在设计中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有菌粕、胶质、皂角、废脱色剂;另有煤渣、煤灰、废弃包装物、废润滑油等;以及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燃煤产生的煤渣煤灰作为建材的原料外售;原料过滤渣可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和压滤后的污泥、废滤芯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包装品、皂角、胶质、菌粕均有再利用价值,可外售;废脱色剂、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葛店工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储存。
六、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外排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长江。
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水在厂区污水处理站得到有效治理后排放,污染物浓度符合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事故工况下,在采取有效的避险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排,采取收集处理达标排放的措施后,事故废水不会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早成污染冲击,项目废水排放对评价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没有直接负面影响。
②大气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的锅炉房废气中SO2、NO2、PM10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分别为2.29%、3.58%、0.97%,叠加现状值后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要求浓度,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污水处理站须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精炼车间需要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点,但在卫生防护距离以内今后不得再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③声环境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工程正常生产时,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较小,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叠加后厂界西噪声昼、夜声级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东、南、北厂界噪声未超过3类,说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有菌粕、胶质、皂角、废脱色剂;另有煤渣、煤灰、废弃包装物、废润滑油等;以及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燃煤产生的煤渣煤灰作为建材的原料外售;原料过滤渣可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和压滤后的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包装品、皂角、胶质、菌粕均有再利用价值,可外售;废脱色剂、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得到妥善的处理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⑤环境风险
本项目会使用丁烷和己烷作为溶剂,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利,发生有机溶剂泄露的可能性较大,并且导致火灾、爆炸。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最大可信事故为丁烷和己烷储罐泄漏点燃后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风险事故发生后,丁烷和己烷泄漏产生有机废气以及次生火灾爆炸燃烧产生的CO2废气,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影响。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可避免风险噪声的环境污染事故扩散。强化生产管理,杜绝风险事故,积极预防是减轻事故影响的合理措施。
七、公众参与方式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3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 027-81309918
邮箱:henry_wu@cabio.cn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省安全环境技术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027-87338209
邮箱:shihangxinxiang@163.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对本建设项目的态度?
2、您认为本项目对周边自然环境最突出的影响是什么?
3、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居环境有什么影响?
4、政府部门及建设单位就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信函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gwh126@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517号-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