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仓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葛店开发区 日期:2017-11-20

《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仓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已由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向公众二次公开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仓库扩建项目

建设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南路与润阳路交汇处,为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新征用地,紧邻湖北长颈鹿制漆有限公司,位于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2号工业小区内。

建设性质:扩建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中华制漆全资附属机构湖北长颈鹿制漆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主体工程包括油性漆生产线一条、水性漆生产线一条,辅助工程包括储运、给排水、供热及环保绿化等;实际生产规模为油性漆3360吨、水性漆2400吨。该项目于200912月通过鄂州市环保局审批,并于20165月通过鄂州市环保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司近年配合国家发展策略,重点开发中西部市场,为中西部地区提供经济、优质、环保的涂料产品,随着公司整体业务的扩充,对储运需求也日益扩大。为满足日后储量需求公司拟投资1319万元,在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南路与润阳路交汇处紧邻湖北长颈鹿制漆有限公司建设仓库扩建项目。该地块为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的新征用地,占地面积为9453.3m2,主要建设新建2个甲类仓库、1个丙类仓库及配套安全设施。本次仓库扩建项目仅为成品油漆和原材料储存,涉及成品和原材料搬运等工序作业,无生产装置,不涉及原辅料生产加工。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1)废气:各类燃油动力机械施工作业时会排放出各类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烟尘;土石方装卸、运输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时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为TSP

2)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SS冲洗运输车辆产生的冲洗水、混凝土工程灰浆,主要污染物为SS

3)噪声: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作业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基础工程施工产生挖掘的土方和建筑垃圾等。

2、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为甲类仓库和丙类仓库,仓库储存各类化学品均为密封铁桶包装,化学品由原料供应单位分装和运输至厂区,入厂验货后登入库,仓库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厂区内不涉及化学品的分装和灌装工艺。项目甲类仓库营运期产生废气主要为包装未完全密封状态下,化学品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丙类仓库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钛白粉、高岭土、碳酸钙、滑石粉储存和搬运工程中产生的粉尘。

2)废水:本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新增员工17人,项目区不设宿舍、浴室、食堂等生活辅助设施,本项目区工作人员生活用水依托长颈鹿制漆厂区,本项目区内无生活污水排放,新增生活污水直接由长颈鹿制漆管网收集进去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葛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仓库排气扇噪声、车辆运输和装卸噪声,噪声强度一般在7075dB(A)之间。类比同类装置噪声实测结果,在距离排气扇1m外测得其噪声为53-60dB(A),汽车在低速形式时其噪声值较小,一般在60dB(A)左右,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要求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采取限速、禁鸣等管理措施,将场地内的汽车运行噪声尽可能减至最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仓库物料不做分装和灌装作业,正常情况无废包装材料产生,当装卸发现或发生包装破损时,可收集物料极其接触物料的包装材料全部收集封装,返回供货商,不可收集物料按物料泄露事故应急方案处理,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在正常运营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固废。项目区也不设食堂和宿舍等生活辅助设施。项目区工作人员在长颈鹿制漆厂区进行住宿和餐饮。因此,本项目仅有少量生活垃圾产生。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计,产生量为8.5kg/d,本项目在区内设置垃圾桶,定期进行收集,与长颈鹿制漆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在施工期内因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对装修人员应采取配戴防毒面罩和口罩等,并保证装修空间的通风良好性,减轻油漆废气危害。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61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鄂州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建设文[2015]100号)的要求进行施工。可大大减少施工期废气产生量,减小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产过程中甲类仓库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少,经车间换气装置直接排至室外,全部为无组织排放车间内设置防爆轴流风机进行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浓度约为0.52mg/m3,远低于《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VOCS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mg/m3,因此,项目甲类仓库废气可达标排放。丙类仓库物料均为袋装,必要时可将木质托盘上的袋装钛白粉、高岭土、碳酸钙、滑石粉等用PP膜包裹,运输及搬运过程中防止掉、漏、磕、碰等情况,将大大减少粉尘的产生。同时保证良好通风效果,搬运时配备必要的防尘口罩,减少粉尘对人体的伤害。

2)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利用长颈鹿制漆现有污水处理站对其进行处置,严格做到未经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在建筑施工现场开挖修建临时废水储存池,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除渣处理后循环使用,严格做到不外排。项目运营期项目区工作人员生活用水依托长颈鹿制漆厂区,本项目区内无生活污水排放,新增生活污水直接由长颈鹿制漆管网收集进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葛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新建应急事故池一座,有效容积不小于630m3,下雨或发生事故时,初期雨水和事故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至应急事故池。

3)噪声: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有振动灌注机、打桩机、电锯、升降机和各种运输车辆等,在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确保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实现场界处达标排放,严禁出现施工噪声扰民现象。运营期噪声主要声源来自仓库排气扇噪声、车辆运输和装卸噪声,对排风设备进行隔声减振,要求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采取限速、禁鸣等管理措施,将场地内的汽车运行噪声尽可能减至最小。使各噪声源声压级在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夜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不会有较大的改变。

4)固体废弃物: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处置地点,以免影响环境质量。为确保废弃物处置措施落实,建设单位在与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签订清运合同时,应要求建筑垃圾清运公司提供废弃物去向的证明材料,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装修垃圾一般有废砖头、砂、水泥及木屑等,施工单位应用编织袋包装后运出屋外,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本项目仅有少量生活垃圾产生在项目区内设置垃圾桶,定期进行收集,与长颈鹿制漆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加快该地区经济建设的步伐,解决该地区的部分就业问题。项目的建设虽然产生一定的污染物,但各污染源均进行了必要且有效的污染物防治措施,经过治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且其排放量有限,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该项目从环境角度看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1)公众索取信息和提出意见的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2号工业小区

邮政编码:436032

  人:万青华

    话:13414457684

3)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西昌市三岔口东路土城巷61

邮政编码:615000

  人:黄雯雯

    话:18908623153

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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