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与环评工作程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吨氨磺必利、150公斤盐酸伊立替康等活性药物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及其他
建设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聚贤路20号
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00亩。利用现有厂房和主要设备,局部升级改造,实施产品结构调整,形成年产20吨氨磺必利、0.5吨达沙替尼、5吨琥乙红霉素、3吨盐酸依匹斯汀、150公斤盐酸伊立替康、50公斤无水多烯紫杉醇、20公斤盐酸格拉司琼、5公斤氟马西尼等活性药物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浩信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聚贤路20号
联系人:廖俊 联系电话 0711-591879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328室
联系人:宋亮 联系电话:1872099114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和《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和鄂环发[2015]11号《关于进一步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权限的通知》以及鄂环发[2015]18号《关于发布《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的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为葛店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评价委托、现场初步勘探、资料收集、环境影响要素和评价因子筛选、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现场调查、环境现状监测与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各评价专题实施;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汇编,报告书内部评审、葛店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审批。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或者建议。主要征求本项目如下方面的意见:
1、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
2、对减轻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及减缓污染影响措施的要求;
3、对拟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湖北浩信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四日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kfqxx@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517号-2 鄂公网安备 42070302000097号 网站标识码:4207000038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