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长飞气体(鄂州)有限公司长飞光学与半导体石英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配套供气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长飞光学与半导体石英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配套供气项目
建设单位:长飞气体(鄂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滨江二路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一期:新建一套甲醇制氢装置、低温液体后备装置、氢气后备充装装置、氦分装供应装置及配套设施,年产氢气750吨;二期:新建一套天然气制氢装置、一套空分装置,年产氢气3000吨、氧气4.8万吨、氦气2.6万吨、氩2250吨、二氧化碳1.5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飞气体(鄂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三路光谷联合科技城A区长飞科技园
联系人:徐少东
联系电话:1812039406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唯沃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海迪商务中心(北湖正街改造)A栋9层1室
联系人:孟智力
联系电话:027-8583555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邮寄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三路光谷联合科技城A区长飞科技园
电子邮箱:xushaodong@yofc.com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gwh126@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517号-2 鄂公网安备 42070302000097号 网站标识码:4207000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