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童勰 通讯员杨建勋)昨日,记者在葛店开发区纪工委了解到,去年以来,该区纪工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上严把“三道关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等情况出现,累计审查回复党员干部和单位党风廉政情况271次,相关单位根据回复意见取消了3个单位、7人评先评优等资格。
严把“对象关”。明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对象是区党工委所属党组织和区管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评先评优、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和其他需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廉政审查等有关情形。同时明确不属于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监督对象的,不予回复党风廉政审查意见。
严把“程序关”。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负责制,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评先评优、授予荣誉称号等征求意见由区纪检监察工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负责受理复函,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分别向党风政风监督、信访、案件审查、案件审理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征求意见并汇总,按照程序逐级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后回复。
严把“质量关”。要求案件监督管理室在系统中查阅相关数据时做到一丝不苟,对线索来源、问题摘要、处分情况、办理结果等数据信息进行认真核查,结合汇总意见,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坚决不写模棱两可的话,务必明确是否收到问题举报、影响期过否,对审查对象提出具体明确的意见建议,有效提高了回复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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