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承诺
中共鄂州市委葛店开发区工委书记 胡澜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葛店开发区实际,现就2021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事项一:
1.承诺事项名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谋划百年庆典。
2.目标措施及完成时限。
(1)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引导全区党员树立正确党史观。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挖掘本地红色资源,推动“现场教学”模式,不断提高学习实效性。
(2)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党员下沉切实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常态化,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做好“七一”前集中走访慰问工作。
(3)培植选树先进典型。结合建党100周年,组织开展好区级“两优一先”表彰。依法依规,坚持标准,从严掌握,着力挖掘、发现和储备一批先进典型。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承诺事项二:
1.承诺事项名称:做好换届选举,提升队伍水平。
2.目标措施及完成时限。
(1)高质量开展乡镇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结合前期调查摸底、综合分析研判,及时调整、整顿,做好换届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落实村“两委”候选人区级联审、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和村“两委”干部动态调整机制。
(2)以换届为契机,实施“红色头雁”计划。在村党组织书记选、育、管、用上持续用力,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的“尖兵作用”。
(3)深入实施乡镇领导干部和村级后备力量培养计划。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强履职管理。及时完善更新葛店开发区村(社区)后备干部库和乡土人才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承诺事项三:
1.承诺事项名称:加强党建引领,促进乡村振兴。
2.目标措施及完成时限。
(1)强化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工委定期讨论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工委书记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开展区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成员乡村振兴轮训。
(2)深化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抓实乡、村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筑牢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着力实现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持续开展“五比”考核工作。
(3)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窗口作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党史教育,在全区各村(社区)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化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承诺事项四:
1.承诺事项名称:落实基础保障,稳固发展支撑。
2.目标措施及完成时限。
(1)建立健全稳定的村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对村干部工作报酬、养老保险、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方面进行“一揽子”规范。有效落实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2)着力强化阵地建设。加强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实行“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让群众享受家门口的服务。
(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挥组织优势,建立与群众利益联结机制,把着力点用到增强“造血”功能上。深入开展农村“三资”清理,继续扶持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承诺事项五:
1.承诺事项名称:强化组织建设,增强凝聚力量。
2.目标措施及完成时限。
(1)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抓好“五个要素”“五个体系”建设,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红旗党支部”创建工作。
(2)发挥“两新”党组织作用力。紧紧围绕大局抓“两新”党建,在推动经济进步、实现科技创新、引领行业发展上充分发挥“两新”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两新”党组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抓好全区重点企业党建工作,探索发挥“龙头”引领示范带动效应。抓实快递物流、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党建引领校企共建活动。
(3)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全面指导、督促各基层党委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组织)生活会质量。坚持和完善支部主题党日制度,落实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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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附件2:葛店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领办基层党建重点项目清单;附件3:葛店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建立农村(社区)党建联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