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支持公路货物运输业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发[2022]75号)文件精神,我区湖北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公路货物周转量较2021年全省公路货运企业平均货物周转量相比增长量排名全省第五名,符合文件奖补项目及标准(三):对在湖北省内依法设立的,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根据2022年公路货物周转量按2021年全省公路货运企业平均货物周转量相比增长量排名前50位,分别给予50至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其中,排名前10位分别奖励100万元,排名11~30位分别奖励60万元,排名31~50位分别奖励50万元。湖北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可获得省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根据《鄂州市落实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工作清单》精神,湖北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可获得市一次性补助20万元。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反馈至葛店经开区住建局。联系人:陈飞;电话:13429886080。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