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全省防溺水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全市第五次安全生产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镇村为主、家校联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着力推动5个方面、15条具体措施和一份清单的有效落实,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邱建明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吴宏发、姜全君任副组长,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城乡融合局、住建局、公安分局、自规分局、区安办、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葛店经开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见附件1)。制定了《葛店经开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属地和部门责任及任务清单》(见附件2),进一步细化各地各部门职责,建立日巡查、周通报工作机制,全面推动防溺水责任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葛店镇要参照区领导小组,成立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导本地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镇村为主、家校联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
2.落实部门责任。城乡融合局要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溺水事件多发频发、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强检查指导、重点督办;要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列入中、小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年度考核,健全家校联系机制,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履行学生在校主体监管责任;要督促相关管理单位和基层河湖长,履行辖区内水域管理责任,加强对岸线、河流等水域的风险排查,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巡护巡查,落实管控措施。公安部门要将防溺水作为公共安全重要内容,广泛发动基层派出所警力,加强防溺水工作巡查巡护,做好未成年人溺水事件现场处置和调查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区安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检查,部署应急救援力量,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其他部门都要对照责任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溺水”的要求尽职尽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3.压实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葛店镇要进一步专题安排部署,加强形势研判,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宣传教育,明确包保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全“四位一体”(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教育系统职工+一名民(辅)警+一名志愿者)的工作专班,落实“四个一”(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的保障要求。重点抓好宣传教育、巡护巡查等具体工作落实;村组(社区)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组建巡查巡护队伍,制定巡查排班表,加强日常巡查巡护和宣传,确保属地每片水域时时有人盯、有人查、有人管。
4.强化监护责任。全面构建家庭-学校-村组(社区)“三位一体”监护机制,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家长要履行未成年人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未成年人日常特别是假期安全监管。学校要建立师生包保责任制,履行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村组(社区)主要落实包保责任,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监督保护。
(二)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
1.加强隐患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对内河、湖泊、水库、塘堰、沟渠、工地深坑、农田水利设施、游泳馆以及长江沿线等各类水域,开展全覆盖的摸排检查,葛店镇要建立水域台账和辖区重点水域风险管控“一张图”,逐一查明水域基本信息、易溺水风险点,逐一明确各类水域、易溺水风险点的安全管理责任。村组(社区)要落实兜底责任,对非村组(社区)管水域要明确责任人。
2.强化巡查管控。各村组(社区)要结合汛期巡堤查险工作,组成联防巡查队伍,常态化开展辖区水域监管和巡逻巡查。要对有未成年人经常游泳的水域以及重点危险水域,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在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大巡查巡护、宣传提醒力度,严防未成年任到危险水域游泳。对危险性较大的水域,要采取硬隔离等措施,严防未成年人擅自进入下水游泳。
3.落实设施保障。葛店镇要加大“技防+物防”力度,强化综合保障,严格落实“四个一”警示标识和救生设施。对江河、湖、库等重点水域,要加大信息化运用力度,通过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等手段,将危险水域全部纳入实时监控范围。要充分利用社会游泳资源,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向未成年人开放一批游泳场馆,尽可能满足未成年人游泳、戏水需求。同时开设游泳课堂和防溺水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引导未成年人到安全的场所游泳。
4.做好应急准备。每个村(社区)要结合实际,选择擅长游泳的本地爱心人士,组建3-5人的未成年人溺水应急救援队,卫生部门要组建区域内1-2人救护小组,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与蓝天救援队、游泳协会等社会力量常态化救援协作机制,在辖区重点水域前置救援力量,公布应急救援电话,发生溺水事件后,迅速组织开展救援处置。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
1.强化社会宣传。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要加大防溺水公益宣传及警示教育力度,通过播发防溺水公益广告、滚动字幕、提示短信以及在主要道口、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设立防溺水宣传栏等方式,向全社会普及溺水危害和相关救护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城乡融合局、公安分局要结合巡逻、岸线巡查、防汛检查等工作,积极开展安全警示宣传。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利用现有媒介资源,积极参与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工作,实现路上有横幅、广播有声音、网上有内容、电话有提示,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宣传、人人参与”防溺水工作的浓厚氛围。
2.突出教育引导。城乡融合局和学校要通过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片、宣传海报、宣传栏、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知识讲座、承诺书、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持续开展“八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上好一堂预防溺水专项课、组织一次防溺水警示教育、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建立一个同学之间相互监督提醒机制、组织一次水域安全大排查、举办一次溺水施救专题培训),扎实开展防溺水家校宣传。
3.注重宣传实效。要立即开展“珍爱生命、严防溺水”的专题宣传,通过集中宣讲、典型案例讲解、发放宣传单、流动宣传等方式,向广大家长及未成年人宣讲防溺水知识,增强防溺水意识。要通过播放短视频、动画漫画等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未成年人防溺水自救、互救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
区级层面在重点时期要成立由相关部门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全区开展全面督查。葛店镇也要成立若干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持续开展防溺水专项督查。要突出督查重点,主要检查相关单位、人员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四个一”警示标识和救生设施是否设置到位、“四位一体”联防联控机制是否建立、水域隐患是否排查到位、宣传教育是否取得实效、家校沟通是否顺畅有力。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督查情况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葛店镇也要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要将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五)严肃追责问责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督查检查结果运用,对履行未成年人防溺水职责不认真、部署工作不及时、防护措施不到位,要及时进行通报。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溺水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查事故原因,又查事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葛店经开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附件2:葛店经开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属地和部门责任及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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