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清明倡议书

信息来源:葛店经开区 日期:2024-03-28
  广大市民朋友,根据民政部关于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我市关于在中心城区推进文明殡葬的通告要求,为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加强疫情防控,避免清明祭扫带来人员聚集。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要求广大市民:
  一、科学祭扫。提倡鲜花祭奠、网上祭奠、代祭、代扫、踏青、遥祭等现代式祭扫活动,寄托哀思,缅怀故人。
  二、环保祭扫。禁止使用塑料花、绢花等不可降解污染环境的祭祀用品,不在城乡大街小巷等公共场所和树林、绿化带、草坪、水源地等处焚烧纸钱,抛洒冥币,泼洒酒水和食品。
  三、安全祭扫。广大市民要在当地民政部门和所在乡镇村组的统一安排下实行预约,限量分时错峰祭扫。在殡仪馆、公墓集中安葬区和祖坟山祭扫,要听从民政、交警、城管和村干部等工作人员指挥,严格遵守交通、防疫、防火等规定,杜绝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生,上坟烧纸、毁坏林草要负刑事责任。
  四、文明殡葬,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文明殡葬规定,坚持移风易俗,公共场所禁设灵堂,不准焚烧香烛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抬棺游丧,哀乐扰民,抛洒纸钱,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严禁从事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提倡丧事简办。
  对广大市民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处罚条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在治丧过程中违反文明殡葬规定,或在祭祀祭扫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党员干部,纪委监委将严肃问责。
  葛店民政办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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