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双管单位、葛店镇:
《葛店经开区工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减免规定》已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以遵照执行。
葛店经开区管委会
2023年8月21日
葛店经开区工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征收减免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扩大工业项目有效投资创造更优环境,形成区域竞争优势,更好服务和促进葛店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葛店经开区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及管委会关于研究工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并在借鉴周边地区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对葛店经开区土地用途为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采取如下支持政策:
1.对新开工建设的土地用途为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的项目且容积率达到1.5以上的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仅限厂房、仓库及其他生产性建筑)。
2.已享受减免政策的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改变用地用途的,严格依法追缴减免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项目类型依据国家、省市等上位政策标准执行。
3.本规定自2023年7月27日执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