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2023-04-20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7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长制

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51020”现代产业集群发展基础,有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聚焦一批产业基础好、科研优势强、市场前景广的新兴特色产业链,建立健全产业链“链长+链主+链创”机制,奋力打造制造强国高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主攻方向,以提升重点产业链稳定性、安全性和竞争力为目标,以建立“链长+链主+链创”三方联动机制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系统推进与彰显特色、重点突破与全面提升相结合,精准对接国家战略需求,集中力量发展壮大一批新兴特色产业,提早布局未来产业,抢占发展制高点,推动湖北由产业大省加快迈向产业强省,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筑牢产业支撑。积极推动制造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力争2025年实现“730目标”,即:全省制造业产值达到7万亿元,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定在30%左右,制造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地位进一步巩固,初步建成制造强国高地。

二、建立完善“三链”融合机制

统筹考虑湖北产业发展基础和前景,厚植全省制造业优势,聚焦算力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量子科技、现代纺织服装、节能环保、智能家电、新材料等8个新兴特色产业,强化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实施链长领导协调、链主导航引领、链创协同攻关的“链长+链主+链创”融合工作机制,推动链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提标提档,促进产业加快发展。

(一)“链长”领导协调机制。扎实推进省领导包保服务产业制度,聚焦8个新兴特色产业,建立一个产业、一位省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支专家团队、一个行动方案、一套支持政策、一个工作专班的“七个一”工作模式,协力推进产业链发展。

“链长”领导牵头部门和工作专班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产业定位、目标任务、主攻方向,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清单,推动出台配套政策、组建专家委员会、搭建载体平台等。注重龙头企业引进,瞄准产业链前三强重点企业,整合资源超常规招商引智,推动跨区域产业优势互补、上下游整体联动。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国家产业布局和财政政策的倾斜。

(二)“链主”导航引领机制。每条重点产业链筛选2—5家产业生态主导作用强的领航企业担任“链主”企业,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负责“链主”企业日常组织工作。

“链主”企业要强化引领,在技术攻关、产品推广、产销合作、标准制定、质量管理、品牌创建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带动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提升。加强以商招商,吸引一批资金雄厚、技术先进、市场占有率高的上下游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配套企业落户湖北。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在空间上集聚、业务上协作、资源上共享,不断提高本地配套率。与中小企业互利共赢,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展时期防范风险、共享红利,困难时期及时预警、抱团取暖。

(三)“链创”协同攻关机制。以省内外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联盟、高校院所、创新中心等研究机构为依托,分产业链组建专家委员会,负责“链创”团队的组织协调工作。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以需求为牵引,做好“链主”出题、“链创”答题,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及前沿引领技术。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深度参与产业链攻关项目选定、人才选派、行业标准建立、科技成果认定等工作,鼓励高校院所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中试和产业化平台,构建技术中试加速、测试验证、成果推广、转移转化、产业落地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公共服务体系。

三、主要工作举措

紧紧围绕实现“730目标”和“三链”融合工作机制,实施“六大行动”,夯实建设制造强国高地的基础支撑。

(一)实施协同创新行动,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聚焦制约产业链发展的瓶颈和短板,组建产业技术联盟、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共性技术支撑平台,实施重点技术攻关。加强“五基”领域攻关,推动“链式”协同创新,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和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每条重点产业链每年选取3—5个关键核心缺失环节,通过“揭榜挂帅”“委托攻关”“联合攻关”等方式立项,统筹现有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培育建设一批具有技术支撑作用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库,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实施集聚集约发展行动,打造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围绕重点产业链规划一批重点产业园区,每条产业链重点搭建2—3个产业链空间承载平台,加快重点产业园区基础建设,提升产业集聚区基础服务能力,鼓励园区内企业资源交换利用,建设一批企业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等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重点引导产业向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园区聚集,提升产业集聚区产业特色、集约程度、规模效益、创新能力、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建设水平等。围绕三大都市圈重点布局,引导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在空间上集聚,由点状分布拓展为网状联动,形成串珠成链、互联成网的网状产业集群发展生态,建设一批国家级产业集聚区。

(三)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打造一批产业链龙头企业。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催生一大批市场主体。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生存发展难题,引导一大批小微企业进规入统。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中主业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高、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中小企业,打造细分行业和细分市场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生产效率,开展研发创新,延伸产业链条,争取上市融资,打造一批千亿级航母型领航企业和百亿级龙头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四)实施补链强链行动,落地一批标志性重大项目。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加强产业链研究和项目谋划,围绕各产业领域、细分行业的关键环节、缺失环节,编制省级产业招商指导目录,指导地方制定“一链一案”产业链强链补链精准招商实施方案。整合各地招商资源,支持各地组建以部门、技术平台、骨干企业为主体的招商团队,围绕产业招商目标图开展精准招商活动,落地一批引擎性项目。推动承接产业链转移,鼓励外地“链主”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整体转移至我省,形成整链式集聚区,建立产销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

(五)实施开放合作行动,打造一批高水平交流平台。对接优势产业领域的国家级和国际性平台资源,积极申办量子产业大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信息安全大会、节能环保展会、纺织服装发展大会等,筹备举办算力发展大会等,分产业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论坛、展览等高端平台,构建产品展示、信息收集、经贸洽谈、技术交流、市场拓展的桥梁和纽带,精准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一链条一平台”开展宣传推介,不断提高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实施产融合作行动,创新一批金融服务。围绕产业链配套资金链,充分发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作用,积极深化金融与产业有机结合,围绕一个重点产业配套一支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做大吸引社会资本率,引导更多龙头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产业投资基金加大投资,畅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效循环渠道,增强金融有效供给能力,吸引更多的要素向重点产业集聚。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中长期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链主企业和链创机构开展项目投资、并购重组等。加大产业链协同和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预付款融资、存货及仓单质押等信贷服务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主要领导任总链长,省政府领导同志任链长,统筹全省制造业产业链发展,全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稳定。充分发挥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强化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目标同向、措施一体、行动同步的整体性工作推进格局。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厅)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配合。

(二)强化工作协同。各部门要围绕“三链”融合工作机制,聚焦重点产业突破口,集中要素资源,引导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向重点产业链汇聚。各市、州、县政府积极履行产业链发展主体责任,推动省市县三级协同,加强产业链招商、承接项目落地、营商环境建设等,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三)强化督办落实。细化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要点、列出工作清单,细化到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明确时间表、任务图,年末向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完成情况。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依托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平台等,以链主企业、链创机构、重点园区、重大项目为重点,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推介,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凝聚社会发展共识,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附件:全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分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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