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鄂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2022年实施方案》

日期:2022-10-20
  鄂州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0月19日印发了《鄂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2022年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居家养老、出行难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改善居住条件,2018年我市制定了《鄂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2021年12月29日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规范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加装电梯涉及各方物业私权的复杂关系,不同年龄,不同楼层,不同需求,众口难调,业主意见统一难、改造资金筹集难仍是加装电梯最大的制约。
  市委市政府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以来,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着力解决了一批基层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但有些共性、相对复杂的问题,需要通过“共同缔造”发动群众共同解决。为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探索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方法和机制,2022年市政府拟启动100台增设电梯任务,并确保年底前50台增设电梯投入运行,每台财政补助10万元,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塑造群众精神,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帮助群众解决“上楼难”问题,回应社区居民“幸福落地”的美好期待,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起草过程
  8月29日市政府下达2022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任务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启动《鄂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2022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对前期工作经验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同时参考武汉等地市相关做法,拟定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意见统一难的问题,按照“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工作机制,做好矛盾化解和意见统一工作;对资金筹集难的问题,除按照《指导意见》进行筹集外,增加了财政部门给予10万元/台的资金补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个人电梯建设费用等途径。2022年9月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形成最终《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括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多方协同的原则;实行高效便民、联合审查、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2022年中心城区启动100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任务,年底前确保50台建成投入运行。
  (三)责任分工。市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和要求,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监督和服务等相关工作。市电力、燃气、水务、通信等相关管线单位,做好增设电梯的配套服务工作。鄂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增设电梯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协调、督办和考核。凤凰、古楼和西山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增设电梯的组织实施、政策宣传和公示公告等工作。区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增设电梯项目的审查及监管等工作。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业主自主协商的基础上,积极搭建协商平台,促进共识达成。
  (四)组织实施。
  1.宣传摸排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此阶段主要是全面调查摸排辖区内既有住宅小区现状,广泛宣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做好矛盾化解和意见统一工作,确定2022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具体项目。
  2.项目审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此阶段主要是将增设电梯规划方案进行公示,组织区自规、住建、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以及完成施工图审查。
  3.施工管理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此阶段主要是协调建设推进有关工作,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增设电梯项目顺利完成。
  4.竣工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此阶段主要是做好验收及资料归档工作,按照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办法落实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除按照《指导意见》进行筹集外,申请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个人电梯建设费用,同时财政部门给予10万元/台的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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