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教育是着眼未来的事业,未来是人工智能的时代。在中小学开展人工智能教育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之举,是破解教育发展难题的有效之策,是激发学生创新潜能的可行之法。当前,国内很多城市均以超前眼光、前瞻思维加大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和创新应用力度,加快人工智能知识普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得到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广泛接受和一致好评。与这些城市相比,鄂州人工智能教育基础还很薄弱,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还不充分,仅葛店开发区有所实践。为追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防止未来可能产生的人工智能鸿沟,市教育局成立工作专班,起草了《鄂州市创建人工智能教育示范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一)国家层面
1.2017年7月,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明确指出应逐步开展全民智能教育项目,在中小学阶段设置人工智能相关课程、逐步推广编程教育、建设人工智能学科,培养复合型人才。
2.2018年4月,教育部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智能教育,开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全流程应用,利用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探索泛在、灵活、智能的教育教学新环境建设与应用模式。
(二)省级层面
2021年11月,省政府印发《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探索“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创建一批“智慧教育示范区”“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
(三)市级层面
2022年5月,市政府印发《鄂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实施教育信息化引领工程,加快信息化阵地建设,努力发展现代化智慧教育。
三、起草过程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组建工作专班,深入调研论证,着力推动《实施方案》起草工作。
(一)专题调研。8月24日—9月10日,工作专班深入学习国家、关于人工智能教育有关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先进发达地区人工智能教育有关实践经验,仔细梳理全市人工智能教育基础和现状,逐步确定《实施方案》总体思路和基本框架。
(二)集中起草。9月12日—9月18日,针对“示范什么、怎么示范”这两个基本问题,工作专班反复揣摩、反复思考,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起草完成《实施方案》初稿。经小范围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9月21日—9月30日,市教育局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名义向包括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党(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在内的25家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采纳2条。10月14日,市教育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实施方案》,并作出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的决定。10月17日,按上会有关规定,我们又向市督考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研究室征求了意见,并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专家论证。10月22日-10月24日,我们邀请教育部现代教育装备应用协同创新中心有关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根据专家的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提出以“为未来、向未来、创未来”教育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智能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开展人工智能普及教育,全面提升学生人工智能专业素养,着力培养面向未来的创新型人才。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协同创新、坚持科技赋能、坚持统筹推进,加强人工智能知识普及教育,加快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创新,着力打造泛在化、智能化、个性化的人工智能教育体系,满足面向未来的人才培养需求。
第三部分:主要目标。围绕培养创新人才这个总要求,加快搭建人工智能教育的课程体系、师资体系、设施体系、素养体系、应用体系和未来教育体系,推动鄂州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现面的加速普及、质的稳步提升,为更大范围开展人工智能教育提供愿景图、路线图和施工图。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一是开展人工智能知识普及教育;二是强化人工智能师资队伍培养;三是推进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构建人工智能素养培育体系;五是拓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六是运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
第五部分:实施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开展,逐步深入推进实施。其中第一阶段(2023—2024年)是试点探路阶段,第二阶段(2025—2026年)是巩固提升阶段,第三阶段(2027—2028年)是加速发展阶段。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加强政策激励、加强评价监督等方面的有关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