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向纳税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让纳税人享受更快捷、经济、规范的服务,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税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预约服务是指基于纳税人合理的涉税需求,税务机关在与纳税人相互约定的时间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
第三条 预约服务的对象为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税务系统服务的所有纳税人。
第四条 预约服务的时段一般应为税务机关的工作时间。特殊、紧急事项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预约非工作时间。
第五条 预约服务的业务办理方式为纳税人依约上门办理。
第六条 预约服务的发起方式依据发起主体不同可分为纳税人发起和税务机关发起。
(一)纳税人发起的预约服务。指纳税人基于自身合理需求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涉税事项的预约服务。
(二)税务机关发起的预约服务,指税务机关根据对现有服务资源,服务现状,纳税人需求的分析、主动向纳税人提供包括涉税事项办理、纳税咨询辅导等内容的预约服务。对有特殊需要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发起个性化预约服务,在“波谷”期向纳税人发起办税预约,分流窗口业务量,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
第七条 纳税人发起的预约服务流程
(一)申请预约。纳税人基于自身的合理需求,可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电话、微信等税务机关认可的预约渠道向税务机关申请预约服务。纳税人一般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税务机关申请预约服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办税需先实名绑定企业信息再预约,个人办税需实名认证后预约。实行按户预约,每个预约号可办理同一户(个)纳税人不同类型的多项业务(只需按其中一项业务预约),所办业务涉及不同窗口的可“一号通办”。同一个工作日的上午或下午,对同一业务号段只可预约一次。对已采集代理协议信息的涉税中介机构人员,可通过预约系统的“中介预约”功能,为其代理的多户纳税人办理业务,可“一号多户”批量办税。纳税人也可通过微信预约,微信号为gedianshuiwu预约二维码放至本文最下方,纳税人按需预约。
(二)确认预约。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反馈确认预约事项、预约时段、办理地点等信息,根据预约服务事项的所属职责,将预约服务事项及时派发给承办部门及人员。
(三)提供服务。纳税人在预约时段依约前来,税务机关按照税务工作规章制度和预约优先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预约服务。
(四)效果评估。预约服务结束后,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人进行满意度回访,听取纳税人对预约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纳税人对预约服务不满意的,纳税服务部门要认真核实情况后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纳税人。
第八条 税务机关发起的预约服务流程
(一)发起预约。税务机关可通过多种渠道向纳税人发起预约服务,税务机关一般应提前 1-5个工作日向纳税人发起预约服务。
(二)确认预约。纳税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发起的预约服务征询时,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该项预约服务,经纳税人确认后该项预约服务方可生效。纳税服务部门应根据预约服务事项的所属职责,将该项预约服务的确认情况及时告知承办部门及人员。
(三)提供服务。纳税人可于预约时间段提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取号。税务机关按照税务工作规章制度和预约优先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预约服务。预约成功后无法准时到场取号的,需提前取消预约;未提前取消且未在预约时段内到场取票的,视为失约。累计失约3次或1个月内累计取消预约5次的预约身份将被纳入“黑名单”,自纳入“黑名单”当日起30日内无法预约葛店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四)效果评估。预约服务完毕后,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人进行满意度回访,听取纳税人对预约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纳税人对预约服务不满意的,纳税服务部门要认真核实情况后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纳税人。
第九条 税务机关应在导税岗安排专人对预约服务的纳税人进行指引、接待,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可在办税服务厅设立预约服务专窗。
第十条针对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孕妇和退役军人等特殊人群,可以实行免预约管理,凭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取号办理。
第十一条对涉税中介机构人员或代理记账人员,预约后前往办税服务厅实名取号后可以办理所选择的已实名采集的企业,实现预约一次办理多家企业业务和取一次号办理不同类型业务。
第十二条 对已确认的预约服务事项,因特殊情况确需解除预约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应提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重新安排预约时间。对超过预约时段而未到场的纳税人,视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对1个月内取消预约及主动放弃预约服务超过3次的纳税人,纳入预约信用黑名单管理,税务机关将暂停受理该纳税人的预约服务申请。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在发起、实施预约服务的过程中,应实现专人管理、专人派发,与纳税人进行有效对接。要及时制作《预约服务登记台账》,详细记录预约事项、预约时段、纳税人信息、承办部门及人员等信息,定期总结预约服务情况,不断拓展预约服务内容。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gwh126@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517号-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