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葛店开发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1.《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2月22日鄂州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对鄂州市内建筑垃圾的清理、收集、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予以了明确规定。
  2.为推动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治理扬尘污染,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落实《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并下发了《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3.为贯彻落实《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葛店开发区立足实际,针对渣土运输、道路扬尘污染等痛点问题,制定并下发了《葛店开发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出台过程
  1.开展调研。根据《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管委会领导指示要求,对我区建筑垃圾清理、收集、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基本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就我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征求了相关部门、相关企业意见,并向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部门支持。
  2.充分讨论。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就我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及推进相关工作进行了反复讨论研究。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葛店开发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按照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适用范围、工作任务的框架结构,明确了具体工作目标、责任和实施举措。
  1.工作目标。2021年,本区至少建成一座大型垃圾破碎处理中心,2-3座建筑垃圾消纳场;全区域建筑垃圾运输实行特许经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围档、进出口路面硬化、冲洗设施完备、裸土覆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建筑垃圾处置按“谁产生,谁担责;谁排放,谁付费”的原则,规范办理《建筑垃圾核准处置许可证》。
  2.适用范围。葛店开发区全域范围内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工程弃土、工程泥浆、工程废弃物、拆除工程废弃物、装饰装修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工业废弃物等垃圾。
  3.工作任务。(一)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1.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许可。2.建立建设工地垃圾源头减量机制。3.加强施工现场的源头管理。4.建立装修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机制。(二)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1.建筑垃圾运输实行特许经营。2.加强对运输许可企业的批后监管。3.加强建筑垃圾全程监管执法。4.建立全员参与的监督机制。(三)加强建筑垃圾末端处置管理。1.加快推进区级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建设。2.大力推进装修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3.强化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4.大力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四)加强建筑垃圾综合管理。1.加大执法保障力度。2.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3.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4.开展拆迁地块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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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葛店开发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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