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镇2025年度社会事务可公开预算情况

日期:2025-03-15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全镇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全镇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乡镇、村(居)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全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村民和居民自治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组织实施全镇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五)负责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监督殡葬单位落实相关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六)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七)负责落实全镇儿童福利、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八)做好村(社区)残疾人管理工作,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文化、体育、就业、康复等服务,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九)做好计生人口监测,加强人口数据质量管理。 

  (十)广泛宣传人口政策,实施好支持生育的重大举措,加大计生政策宣传活动。 

  (十一)关爱计生家庭,维护计生家庭权益,发放惠农惠民资金。 

  (十二)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葛店镇政府106办公室负责日常接待、账务报送、儿童福利、老年人事务,负责人员:何保军、周苗、裕望枝。 

  2、葛店镇政府107办公室负责残疾人事务,负责人员:吕莹、严茜萌、张康。 

  3、葛店镇政府108办公室负责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社会组织,负责人员:熊瑶、彭敏兰。 

  4、葛店镇政府109办公室负责计生相关事宜,负责人员:张再裕。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预算收入为2107.62万元,2025年预算收入为2149.08万元,同比增加41.46万元。变动情况及原因:1、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支出为1607.02万元,202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支出为1978.27万元,同比增加371.25万元。原因:2024年市级将社会救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了提标补助。2、2024年农林水预算支出为133.9万元,2025年无此项目预算。原因: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预算为社会救助对象中的脱贫衔接户,2025年直接将该预算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类。3、2024年卫生健康预算支出为366.7万元,2025年卫生健康预算支出为170.8万元,同比减少195.9万元。原因:2024年将老年人福利纳入卫生健康支出,2025年将老年人福利纳入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并在2025年增加了170.8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无相关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无相关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无相关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相关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最低生活保障预算为:675.4万元。1.项目的政策依据:鄂州政办发﹝2024﹞11号、鄂州民政函﹝2021﹞5号、鄂州政规﹝2020﹞11号。 2.项目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人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民生问题,是民政的重要工作之一。 3.项目实施的现实意义:社会救助保障了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标准,享受了惠民政策,让人民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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