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葛店经开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葛店经开区财政金融审计局
2024年6月7日
葛店经开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扩散蔓延势头,国家决定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根据省、市有关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按照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要求,明确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化市场化、守牢社会稳定底线的原则,力争非法集资存量风险有序处置、增量风险有效遏制,重点风险领域高发势头切实得到扭转,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同防同治的工作格局,全力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攻坚重点及阶段安排
(一)攻坚重点
1.整治重点领域。民间投融资中介、第三方财富管理、“伪私募”“伪金交所”、金融领域非法中介、理财、股权众筹等投融资领域,养老、殡葬、涉农、市场零售、商贸服务、房地产、能源矿产、教育培训等传统领域,虚拟货币、区块链、文化旅游、影视投资、解债服务、云养殖、网约车等新兴领域以及假冒、挂靠央企、国企、中直、事业单位和打着“产登公司”“拍卖公司”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风险突出但未列入上述重点领域的风险纳入打击重点。
2.紧盯重点案件。涉案金额亿元以上案件,刑事立案5年以上案件,信访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涉稳隐患较大案件以及重大跨省跨区域案件。
3.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较高地区和重点领域,以及涉非风险容易渗透的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
(二)工作阶段
专项行动即日起至2025年底,分为4个阶段。
1.发动及排查阶段(2024年5月—6月)。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部署落实任务。对区内行业内的风险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后续需常态化开展排查。
2.打击处置阶段(2024年7月—2025年12月)。将打击处置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坚持边查边打、边整边打,有效化解重点风险。
3.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12月)。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经验,围绕本行业领域痛点、堵点,出台政策制度,形成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长效机制。
4.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6月—2025年12月)。持续巩固成果,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坚持重点攻坚,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新的突破。
三、 主要任务
(一)开展大排查大起底。结合风险形势,区内各主监管部门开展集中排查及常态化排查,确保监测防控全覆盖。依托省金融风险预警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场内场外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责任单位: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城乡融合局、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执法中心、公安分局、自规分局、葛店镇、法庭、检察处)
(二)发挥基层治理作用。将防控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列入网格工作职责清单,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城乡融合局、葛店镇)
(三)强化资金监测识别。探索建立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机制。依法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资金异常流动及其他可疑资金的监测,并将线索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财金局)
(四)发动群众举报“吹哨”。坚持“群防群治”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涉及非法集资线索,及时对线索初核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协助配合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非法集资进行清理处置。畅通举报渠道,对分流转交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优化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跟踪掌握本系统线索办理情况,对重大线索加强督办盯办。(责任单位: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城乡融合局、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执法中心、公安分局、自规分局、葛店镇、法庭、检察处)
(五)深入研判科学分类。针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及时会商研判,分类处置风险。加强对非法集资性质认定,分级分类化解处置,存在争议的逐级上报,避免出现非法集资泛化问题,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城乡融合局、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执法中心、公安分局、自规分局、葛店镇、法庭、检察处)
(六)行政处置“打早打小”。区处非牵头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力度查办一批行政案件。坚持“行刑衔接、行刑并举”原则,建立健全行政与司法的双向衔接机制。检察处通过检察建议等指导行政与公安双向移送线索。(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市监分局、检察处、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
(七)刑事打击有力“亮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有力查处涉非重大案件。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强化对重点案件查处的统筹协调推动,探索建立部门联合处置机制。持续抓好重大跨区域案件处置工作,严格执行“三统两分”原则(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形成“全省全市一盘棋”。(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城乡融合局、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执法中心、公安分局、自规分局、葛店镇、法庭、检察处)
(八)压茬推进存案化解。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机关主办、相关部门协助的涉非刑事案件处置机制,加快存案处置。要建立风险销号制度,合理制定压降目标。对重点案件,采取包案、挂牌督办等举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探索建立涉案财物先行处置等制度。(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城乡融合局、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执法中心、公安分局、自规分局、葛店镇、法庭、检察处)
(九)用心做好信访工作。各级信访部门要根据信访法治化 要求和诉访分离原则,梳理排查,落实各方责任,督促依法办理涉非信访事项。配合同级党委平安办开展信访的明确管辖、转办督办等工作。会同同级相关单位压实属地管控责任,形成信访处置工作闭环。(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城乡融合局、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执法中心、公安分局、自规分局、葛店镇、法庭、检察处)
(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展示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和成效,引导鼓励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针对重点领域、易感群体、新型骗局,深入剖析典型案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警示宣传,推进宣传工作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提高群众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城乡融合局、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执法中心、公安分局、自规分局、葛店镇、法庭、检察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建立经开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财金局。健全完善专项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将专项行动与前期开展的金融风险大排查、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规范整治相结合,调度整合资源。
(二)强化责任落实。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加大案件处置力度。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加强本领域风险防控,及时预警、配合处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商事登记管理,加大虚假广告整治力度,及时共享信息,依法注销 涉非市场主体。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加大金融营销信息的审查力度。其他单位依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社会稳定。要严格落实“三同步” (依法处置、 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要求,强化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严控负面舆情发酵和风险线下传导。统筹打击节奏力度,加强重大涉 非涉稳风险研判。引导参与人依法表达诉求,提高专项行动公信力,对困难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和社会救助,防止发生规模性集访、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案事件。
(四)强化跟踪调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市级平安建设考评,工作专班将适时开展联合指导,专项行动后,各部门要对涉非重大风险进行研判评估,对于发生重大案件且处置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在年度考评中从严考评。对擅自清退、推诿塞责、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资产处置混乱、发生重大涉稳涉舆事件的,区工作专班将向有关方面提出问责建议。
(五)强化信息报送。请各主监管部门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典型经验等材料,区专班办公室将上报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广交流。每半年报送一次阶段性进展情况,2025年11月20日前报送总结材料,相关表格数据请一并报送。如遇重大风险和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报告。联系人:程俊,联系电话:027-53080092。
附件:1.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2.风险线索排查处置情况统计表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风险)信息统计表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gwh126@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517号-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