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解读类型: | 发文日期: | 2023年08月23日 | ||
解读方式: | 来源: | 关联政策: |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8号)和《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鄂司发〔2023〕16号)要求,我市对前三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形成了《鄂州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和《鄂州市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并做好告知承诺制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各相关部门应在市场主体作出承诺之日起15日内,将承诺信息按照信用“双公示”信息要求报送至市信用平台。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鄂州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2023年)
序号 |
事 项 名 称 |
证 明 用 途 |
实施区域 |
备注 |
1 |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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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运输车辆挂靠协议。 |
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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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业综合许可(旅馆)承诺书。 |
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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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业综合许可(公章刻制)承诺书。 |
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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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符合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条件承诺。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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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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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临战转换技术措施。 |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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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履历证明; (2)法定代表人无故意犯罪记录。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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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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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营业执照; (2)健康证明; (3)成品检验报告。 |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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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营业执照; (2)健康证明。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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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成品安全性检验报告。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销售自制生鲜乳制品)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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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营业执照; (2)学历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4)产权证明。 |
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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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营业执照; (2)学历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4)产权证明。 |
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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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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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办理营业执照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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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变更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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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营业执照。 |
申请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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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健康证明。 |
执业药师注册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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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经办人授权证明。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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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经办人授权证明。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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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营业执照; (2)采砂船舶(机具); (3)船员证书和采砂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
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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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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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 |
申请办理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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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其他证明事项(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拆除和爆破工程方案审核备案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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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身份证。 |
水土流失纠纷裁决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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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身份证。 |
水事纠纷裁决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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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其他证明事项(规划、范围、水质监测证明、水工程安全证明等)。 |
省级水利风景区评定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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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其他证明事项(规划、范围、水质监测证明、水工程安全证明等)。 |
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审核转报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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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2)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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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1)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2)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
棚户区被征收人首次购买改造安置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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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的办学许可证。 |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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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分支机构审计报告。 |
企业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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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 |
企业申报享受税收饶让抵免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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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 |
纳税人办理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手续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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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 |
纳税人取得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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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
城市公交企业取得公共汽电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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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专用车证。 |
防汛部门取得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提供“防汛专用车证”)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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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专用车证。 |
森林消防部门取得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提供“森林消防专用车证”)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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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1)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2)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 |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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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 |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者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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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者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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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1)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2)从业人员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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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1)医师执业证书; (2)居民身份证。 |
医师执业注册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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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1)护士执业证书; (2)居民身份证。 |
护士执业注册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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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营业执照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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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1)身份证明; (2)执业资格证书; (3)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4)学历证明。 |
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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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1)身份证明; (2)执业资格证书; (3)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4)学历证明; (5)办公场所证明; (6)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 |
勘察企业资质核准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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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1)身份证明; (2)职业资格证书; (3)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4)学历证明; (5)办公场所证明; (6)社会保险证明; (7)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 (10)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11)管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12)工程质量鉴定书。 |
筑业企业资质认定(重新核定、首次申请、延续、升级、增项)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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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备案表。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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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建筑工程许可证核发(一般建设工程)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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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书。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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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工伤保险缴费、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告知事项的承诺书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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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工伤保险缴费、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告知事项的承诺书。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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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通知单。 |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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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
施工许可通知单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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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
公路建设施工许可证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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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1)学校负责人(校长)、管理人员、教师的学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资格)等级证书; (2)学校专职财会人员,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资质; (3)办学场所的房产证明,租赁的不少于3年的场所租赁协议; (4)教学设施、设置属于自购(租赁、赠与),购置(租赁、赠与)手续完备。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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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工资关系或工资审批手续复印件。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
湖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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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参保人员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
一次性待遇申领 |
湖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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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1)毕业证; (2)就业创业证。 |
创业补贴申领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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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1)毕业证; (2)就业创业证。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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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5)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证明。 |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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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
注册建筑师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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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监理工程师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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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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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1)在读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翻译专业资格(笔译、口译)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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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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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一级注册计量师、二级注册计量师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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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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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
注册测绘师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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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
建造师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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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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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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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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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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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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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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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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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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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工伤保险补缴合规性证明。 |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补缴 |
湖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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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建设资金到位证明或投资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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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从事拖轮经营的,提供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港口经营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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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1)营业执照;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投资协议。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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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营业执照。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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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船舶营运证核发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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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船员服务簿。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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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1)船舶所有权证明书; (2)国籍注销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
废钢船登记(适用于购入外国籍船舶)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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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加盖废钢船印章的注销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
废钢船登记(适用于中国籍船舶)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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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营业执照。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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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1)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驾驶证; (2)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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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1)拟聘用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2)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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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1)拟聘用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2)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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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1)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证明; (2)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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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机动车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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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1)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2)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3)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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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1)机动车驾驶证; (2)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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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1)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 (3)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4)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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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1)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 (3)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4)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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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注册资金银行转账流水。 |
社团成立登记注册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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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1)异地退休安置人员:户口簿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证明材料;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或异地工作单位证明或工作合同。 |
异地就医人员 备案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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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经济困难状况承诺。 |
法律援助申请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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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1)无其他职业证明; (2)无犯罪记录证明。 |
律师新执业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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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1)业务、档案、财务等三清证明; (2)品行证明; (3)无《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情形。 |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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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业务、档案、财务等三清证明。 |
律师执业证书注销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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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1)湖北省融资担保公司设立申请表; (2)公司章程草案; (3)机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 (4)股东征信报告,企业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征信报告)复印件; (5)股东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拟设立融资担保公司的验资报告;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新设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须由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提供资本金持续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等方案。 |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备案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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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 (2)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证明; (4)信用证明; (5)校舍建筑质量合格证明。 |
申请举办民办学校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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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1)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
教师资格认定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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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1)医疗单位证明; (2)延误事由证明。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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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
普通高中学生跨省(区、市)转学审批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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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1) 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 (2)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 |
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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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1)学校负责人(校长)、管理人员、教师的学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资格)等级证书; (2)学校专职财会人员,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办学场所的房产证明,租赁的不少于3年的场所租赁协议。 |
举办民办学校申请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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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1)婚姻关系证明; |
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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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不动产灭失证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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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小微企业证明 |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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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1)苗圃生产用地性质证明; (2)苗圃企业资金证明; (3)生产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专业技术水平证书(三者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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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1)水域滩涂养殖证; (2)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3)渔业捕捞许可证。 |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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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1)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营业执照; (4)亲本来源证明;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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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1)测绘资质机构出具的水域、滩涂界至图;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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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1)拟用生产用水检验报告; (2)拟聘屠宰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3)拟任肉品质量检验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 (4)营业执照; (5)拟任屠宰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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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1)湖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验收报告; (2)湖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现场检查缺陷表; (3)湖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整改情况审核表。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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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经营人员的毕业证书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房产证或租赁证明。 |
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申请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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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产地检疫合格证。 |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证书签发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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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1)渔业船员健康状况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院校的毕业证书。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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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内陆渔业船舶证书; (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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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1)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2)造船厂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渔业船舶登记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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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1)系谱档案及品种来源证明; (2)仪器设备检定报告; (3)毕业证书及培训合格证明; (4)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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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1)营业执照; (2)生产经营场所情况说明、照片及产权证明; (3)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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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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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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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动物防疫条件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初审情况。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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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1)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2)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相关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动物诊疗机构诊疗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动物诊疗机构诊疗人员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法定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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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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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经营场所(对应营业执照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 (4)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出售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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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经营场所(对应营业执照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 (4)出售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5)出售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
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鄂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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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证明用途 |
上次公布时间 |
取消时间 |
取消原因 |
备注 |
1 |
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 服务审批 |
2021.05.27 |
2023.08 |
此项证明材料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已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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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
城镇污水排入 排水管网许可 |
2021.05.27 |
2023.08 |
此项材料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材料已分为两个材料,其中授权委托书从原“证明”改为“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从原“证明”改为“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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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职业资格证书; (2)学历证明; (3)工作年限证明。 |
申报职业 技能鉴定 |
2021.05.27 |
2023.08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文件精神,目前人社部门已取消职业技能鉴定,由用人单位、技工院校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委托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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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燃气经营 |
2021.05.27 |
2023.08 |
因城镇燃气行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此行业的燃气设施设备和从业人员资质从严管理,企业只有硬件设施达标、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以及其他相关标准符合要求,才能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因此申请要件不能容缺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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