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3-03333 | 发文字号: | 鄂葛办发〔2023〕44号 | 发文日期: | 2023年08月24日 |
发文单位: | 葛店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24日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区直有关部门、双管单位:
《葛店经开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集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葛店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葛店经开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集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先行示范作用,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改革创新,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集群,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3〕4号)等文件的安排部署,结合葛店经开区实际情况,就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集群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职能部门行政指导与企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培育商业秘密优势企业,切实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为辖区企业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增强企业自我保护能力为出发点,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保护效能,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不断优化商业秘密保护的制度环境,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司法、民事多维保护制度优势,形成部门联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增强商业秘密保护企业主体意识,形成一批保护规则完善、组织体系健全的标杆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商业秘密保护氛围,形成全社会重视商业秘密、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环境。
至2023年底,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园区1个,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3个,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15家。在知识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等重点企业普遍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络点,联络点内企业受训率达到100%。培养一支专业化执法队伍,办理一批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建立商业秘密保护长效机制,全力推动全区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企业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全市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武鄂同城化发展“桥头堡”、光谷科创大走廊重要创新“策源地”、武汉新城新兴产业“集聚区”。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系制度。依托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席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情况实地调研,指导企业填写《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风险评估表》,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情况、认识水平等信息进行初步了解。组织遴选出规模较大、创新能力较强、示范引领性突出的企业,作为我区商业秘密保护指导服务联系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企业相关法规和操作实务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树立强烈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二)指导企业完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对全区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进行走访摸底,对市场主体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了解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现状、需求及存在的问题,通过行政指导方式,帮助和指导企业制定、实施商业秘密管理制度。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制定保护方案、提出建议,建立健全商业秘密内部管理体系、完善保密机制和救济维权措施,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明确工作规范,使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市场监管、法庭、检察处、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深化部门间商业秘密保护合作,构建信息互通、线索互享、疑难互商、协查互助的协作机制,分析研究商业秘密保护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对策,商讨并解决商业秘密保护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协调推动商业秘密大保护,共同破解商业秘密保护难题;建立侵犯商业秘密重特大案件的联合执法、案件会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合力。实现商业秘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民事保护信息互通及工作衔接,引导商业秘密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化解商业秘密纠纷,最大限度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联合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扎根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以及其在商业秘密保护中联通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加强沟通交流,践行服务职能,制定行业规范,强化商业秘密法制和商业道德的宣传教育,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建设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园区、示范站及示范点。围绕促进创新发展、服务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大对科技密集型行业、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我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园区、示范站及示范点的建设。在去年已成立4家商业秘密示范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调研走访,选取本区内经营规模或技术实力具有领先地位、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成效较为突出的企业为培育建设目标,确定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园区、示范站(点)及示范企业名单,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指导帮扶,建立健全内部保护机制,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架构,提供商业秘密保护专业资讯服务,进一步推动商业秘密保护示范集群创建工作。
(六)组建商业秘密保护专家智库。组建商业秘密保护专家智库,为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等商业秘密保护重点工作提供咨询、评估意见,为重大疑难商业秘密保护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充分发挥专家在前沿问题研究、推动理论创新、疑难案件办理、协助技术调查等方面的作用。
(七)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舆论氛围。加大培训力度,面向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培训,加强商业秘密法律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帮助企业培养商业秘密保护专门人才,提升企业自我保护、合规经营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围绕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法规政策知晓度和普及面,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音视频、图文、网络直播、宣传册等各种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注重和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全区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现状、需求及存在的问题。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多主体、多形式共同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保护商业秘密、尊崇商业道德的广泛共识,营造浓厚的商业秘密保护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9月)。各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或者落实措施,加大投入保障,落实部门责任,全面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集群创建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收集汇总创新试点成果,对各类资料分类归集,固化制度机制,提炼经验做法,做好迎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试点验收准备相关工作。
(四)经验总结阶段(2023年11月以后)。对照省市场监管局指导意见和专家反馈结果,结合自查评估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加强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集群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对于激发和鼓励全区企业创新意识和创新激情,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成立由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姜全君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集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统一思想,落实商业秘密保护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完成商业秘密保护各项工作,不断优化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服务,全面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效能,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档升级。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管理职能,探索制定各行业各领域促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政策措施,推动企业不断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效能。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确定一定数量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浓、保密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园区或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对重点单位要重点跟踪指导,同时指导企业参加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考核。
(三)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创新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完善多部门宣传教育、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等制度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制定葛店经开区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标准。定期持续及时地指导基地、单位开展商业秘密风险排查、分析评估,健全完善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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