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新经济,壮大新动能,加快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高成长性、高创新性企业,根据《鄂州葛店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瞪羚企业和潜在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鄂葛管发〔2025〕4号),即日起开展2025年瞪羚企业和潜在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葛店瞪羚企业和葛店潜在瞪羚企业需同时达到定性指标、成长性指标及创新性指标的要求。
(一)葛店瞪羚企业和葛店潜在瞪羚企业的定性指标均需达到以下全部条件。
1. 企业在葛店经开区内注册且实地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
2. 企业属于葛店经开区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大健康、光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五大主导产业方向,或数字经济、绿色低碳、新型计算和人工智能、AI+生物医药和生物制造、具身机器人等未来产业的新兴赛道;
3. 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以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4. 瞪羚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潜在瞪羚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2年(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
(二)葛店瞪羚企业成长性与创新性指标均需达到以下全部条件。
1. 有效期内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 拥有有效期内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2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
3. 上年度总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5亿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5%,近两年销售收入或利润总额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上年度营收在1亿元以下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4%。
(三)潜在瞪羚企业成长性与创新性指标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上年度总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不超过2亿元,近两年销售收入或利润总额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且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2. 拥有有效期内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3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且近三年内累计获得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认定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企业按通知要求,参考《瞪羚企业和潜在瞪羚企业认定申报书模板》(见附件),整理申报材料。
(二)评审。葛店经开区创新创业中心组织开展资料核查工作和实地抽查走访,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三)报备。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征求葛店经开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及党工委意见,提出拟认定的“葛店瞪羚”和“潜在瞪羚”企业名单。
(四)公示、公布。拟认定的葛店瞪羚和潜在瞪羚企业名单将在葛店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认认定为“葛店瞪羚”和“葛店潜在瞪羚”企业。
三、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13日起至10月24日17:00截止。
四、有关要求
(一)瞪羚和潜在瞪羚企业一年一认定、一年一申报。
(二)企业申报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且须将申报材料按照顺序整合,加盖公章后胶装成册(一式2份),在规定时间之前报送至葛店经开区综合服务中心515办公室,申报材料PDF版同步发送至葛店经开区创新创业发展中心邮箱gdcxcyz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做相关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葛店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发展中心 邮箱:gdcxcyzx@163.com;联系人:曹亚宁 13164622379 杜云 18186120004。
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
创新创业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瞪羚企业和潜在瞪羚企业认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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