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经开区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公告

信息来源:葛店经开区 日期:2023-12-15
  为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及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鄂州市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实施方案》(鄂州政办发〔2022〕19号)、《鄂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鄂州政发〔2022〕19号)、《鄂州市共有产权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鄂州政办发〔202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项目房源情况,现将全区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全区本次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共计7个项目1000套房源。其中:光谷新都项目101套、中海·锦城国际项目340套、中建·壹品澜悦项目110套、桂园赋项目156套、菱湖一品项目80套、鄂商·时代佳苑项目100套、万科五彩城项目113套。
  二、申请审核
  (一)申请对象:按照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优先、申报公租房保障优先的原则,包括教师(含乡村教师)、医护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快递小哥、社区工作人员,文化、体育、民政、就业、住房保障、供水、供电、供气、辅警等从业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单位工作人员。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请区域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35平方米。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房屋尚未交付的,在交付前视同无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二)申请方式:申请人可携带申请资料向项目运营单位提交申请(详情见附件三)。申请人也可通过“鄂州市住建局办事服务”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根据要求将申请资料上传申报系统。
  (三)申请材料:
  1.《葛店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和户口簿;
  3.婚姻状况;
  4.本人及配偶的住房状况证明;
  5.个人承诺书。同意住房保障部门对其本人及配偶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承诺提供的全部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含多孩家庭和三代同堂的相关说明。单位集中申请的还需提供申请汇总表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法人执照)。
  (四)资格审核:运营单位应按照准入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取得承租资格。
  三、配租方式
  (一)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依据提交申请的顺序开展现场选房工作,一户家庭仅可对一个项目房源进行申请,不能重复申请。
  (二)选房家庭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与项目运营单位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未完成装修房源,入住时间以运营单位实际通知时间为准,租金自交房之日起计收。租金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70%收取,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的房源租金为市场价租金。
  四、相关政策
  承租人连续租赁满5年后,可申请将所承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不低于50%)或全部产权,已交的租金计入购房款(购买后的租金不再计入购房款)。房源售价按照市、区有关文件执行。保障性租赁住房由产权单位按照《鄂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及配套指导标准(试行)》进行室内装修,达到基本入住条件。
  五、其他事项
  区住建局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抽查监督工作,运营单位负责资格审核、选房及入住工作。详细政策规定可在葛店经开区官方网站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
  葛店经开区住建局
  027-53080100
  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鄂州新环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027-53081020
  特此公告。
 
  附件:
  1.葛店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情况
  2.葛店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3.葛店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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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gwh1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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