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信息来源:葛店经开区 日期:2024-04-25
  一、基本情况

  2023年以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镇村各级的协力配合下,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统筹做好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围绕基础“补短板”建设切实解决一系列突出环境问题,为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擦亮“生态绿”底色,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2023年预算安排973.80万元,财政下达预算指标969.81万元,决算支出75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3万元、项目支出667.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葛店经开区财政金融审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葛财发〔2024〕3号)文,区城乡融合局成立了绩效评价自评小组,编制了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确定了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内容等事项。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成立部门自评小组 

  本次绩效自评小组由鄂州市生态环境葛店分局严晶和各业务单位预算负责人组成,其中严晶为主要负责人,按照对接区财政金融审计局以及各业务单位,同时区财金局自评通知的文件要求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项目自评、部门整体自评以及部门整体自评报告的撰写。 

  (二)绩效评价自评范围和内容 

  1.部门自评范围 

  对本部门2023年度整体绩效情况开展自评。 

  2.部门自评内容 

  主要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侧重于提高部门整体绩效水平。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收集绩效管理信息。我单位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为重点收集了单位业务资料及单位决算数据等绩效信息资料。 

  2.分析相关绩效信息资料。我单位在收集上述绩效信息的基础上,逐个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核对,并对存在未完成的绩效目标任务进行了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说明。 

  3.填报自评表及撰写报告。我单位在分析前述绩效管理信息的基础上,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并根据自评表内容撰写形成本报告内容。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运行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评价小组从公用经费控制、在职人员控制、项目支出成本控制等方面对运行成本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1.公用经费控制指标分析 

  (1)公用经费控制率 

  2023年部门公用经费预算11.22万元,实际支出10.52万元,则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3.76%,达到了年初目标。 

  2.在职人员控制指标分析 

  (1)在职人员控制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单位在职人员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劳务派遣人员6人,合计在职10人。年末实际在职人员10人,控制率在100%以内,达到了年初目标。 

  3.项目支出成本控制指标分析 

  (1)会议费控制率 

  2023年单位未编制会议费预算,且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控制率在100%以内,达到了年初目标。 

  (2)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3年单位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且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变动率在0%以内,达到了年初目标。 

  (二)管理效率指标完成情况 

  评价小组从战略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对管理效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1.战略管理指标分析 

  (1)中长期规划相符性 

  2023年单位未编制中长期规划。 

  (2)工作计划健全性 

  2023年单位编制了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健全。 

  2.预算编制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科学性 

  2023年单位根据区财金局下达的2023年预算编制通知文件要求,编制了2023年部门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除存在不确定性因素较大的预算项目,未能提供充分的测算依据外,其他项目测算依据较充分,预算编制相对较科学。 

  (2)预算编制合理性 

  除部分项目测算标准不够明确外,其他项目预算编制基本是根据年初计划实施内容和工作标准合理测算预算额度,预算编制相对较合理。 

  (3)立项规范性 

  2023年预算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设立,立项前经过了集体决策,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4)预算调整率 

  2023年预算安排937.81万元,财政下达预算指标933.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调减了4.00万元,预算调整率为0.43%,未达到年初目标。 

  3.预算执行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率 

  2023年单位调整后预算数933.81万元,预算执行数758.9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27%。 

  (2)结转结余率 

  2023年单位结转结余率为18.73%(1-预算总执行率81.27%),未达到年初目标。 

  (3)政府采购执行率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年初预算100.56万元,实际支出101.05万元,执行率超过100%,达到了年初目标。 

  (4)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 

  2023年单位未编制非税收入预算,也未发生非税收入。 

  4.绩效管理指标分析 

  (1)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前按照事前绩效评估的要求,对纳入评估范围的预算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估,完成率为100% 

  (2)绩效目标合理性 

  2023年单位设置了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目标较合理。 

  (3)绩效监控开展率 

  2023年预算项目均进行了绩效监控,绩效监控开展率为100%。 

  (4)绩效评价覆盖率 

  2023年单位管理的所有预算项目及部门整体,均进行了绩效自评,绩效评价覆盖率为100%。 

  (5)评价结果应用率 

  2023年绩效自评结果在2024年编制预算时得到了应用,对未开展的项目进行了删减,评价结果应用率为100%。 

  5.资产管理指标分析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单位按要求制定了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制度较健全。 

  (2)资产管理规范性 

  单位按照上级资产管理部门要求及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资产台账,每月按要求计提了资产折旧,资产新增、调拨、处置均通过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区财政部门审批,程序合规,符合相关要求。 

  6.财务管理指标分析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单位按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也有上级部门出具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度较健全。 

  (2)会计核算规范性 

  单位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单位发生的每笔经济业务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规范,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 

  (3)资金使用合规性 

  2023年预算单位资金的支出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合同规定的用途以及相关项目管理文件的规定。 

  (三)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 

  评价小组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责任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科学精准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问题整改销号、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工作等方面对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1、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责任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巩固基层治理效能。规范党组织设置,按期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2023年发展党员1人,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深化“一下三民”实践活动,深入企业、村(社区)开展调研,及时更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落实下沉包保村(社区)参与文明创建政策。党员干部职工积极下沉包保村(社区)参与文明创建、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200余人次,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统一思想凝聚力量。2023年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研讨6开展主题党日11次,讲党课5场 

  4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不担当、不作为”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做到“ 学”“讲”“考”活动全覆盖,不定期对工作纪律进行督查通报,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达到警醒震慑目的。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廉政谈话20余人次,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科学精准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预防攻坚战 

  (1)蓝天保卫战工作完成情况全面开展大气联防联控。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成立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制定重污染葛店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和臭氧管控措施。今年来,临时管控与重污染预警天数共138天,管控期间各部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保住优良天共94 

  (2)推进碧水保卫战。一是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和重点湖泊入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巩固47个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果,按期组织验收销号工作。二是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印发了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实施项目化管理,定期调度各专项情况向市指挥部汇报 

  (3)实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环境监管。督促我区3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南都新能源人福辅料、华烁科技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工作。 

  3、推进问题整改销号 

  前5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区共计115项,其中牵头任务6个,已完成销号3个,3个未销号问题均为“臭气扰民关改搬转问题”。开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快整改、再提升”专项检查,梳理6类19个问题,联合区纪工委、党政办对相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对整改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进行督办提醒。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期间我区共收到督察组交办我区信访件共13件,经核实不属实2件,所有信访件均已按时回复,已办结12件,阶段性办结1件,立案调查1件。 

  4、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1加强精细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编制工作,全区重点排污单位34个,于4月在市生态环境局网公布。 

  (2)扎实推进重点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工作督促24家企业安装视频监控、智能振动、在线监控等设施。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在湖北省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进行公开,目前完成率为94%。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专项培训,完成2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3优化监管方式,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加大污染源随机抽查力度,查处结果依程序公开。通过参加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件评查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办理各类案件共20件,涉及罚款金额近90万元下达现场检查意见书12个办理移送公安案件1起,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3起。在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竞赛中,我局荣获团队三等奖,1名执法人员获个人三等奖。1名执法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行动,获得表扬信。我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工作成果突出,被评选为湖北省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 

  (4)提升信访矛盾化解水平。开展岁末年初、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危废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涉重点涉危单位及污水处理厂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企业166余家,发现问题并现场指导整改26个。印发《葛店经开区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辖区27家企业完成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理环境信访投诉167件,针对群众反映的各类投诉问题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常态化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企业夜查工作,对生物医药、饲料加工、新材料等异味较重企业强化监管,减少对居民环境影响。 

  5、扎实做好重点项目落地工作 

  深入开展“我陪企业去办事”活动。对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实行专人受理,全程跟踪,提前服务长飞光纤项目、拓材新材料等重点项目落地。2023年来受理办结环评审批25个、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21个,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17家重点项目落地工作完成率100% 

  四)社会效指标完成情况 

  评价小组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对社会效应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1、社会效益 

  (1)宣传引导,营造环保氛围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环保氛围。2023年强化信息报送其中湖北日报采用26条,鄂州日报采用12条,鄂州人民政府网采用5条,生态环境部采用10篇,中国环境监察网中国环境网采用25条,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采用1条,管委会采用54条。政务信息采用成绩被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表扬。 

  (2)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抓住关键环节,坚持精准施策,推动各项生态环保事业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带来利益最大化,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增强,从而有效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2、生态效益 

  生态环境有效改善。2023年,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有效保障。今年PM2.5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暂居全市第一,优良天数比例为85.1%,暂居全市第二,基本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和市级目标 

  五)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完成情况 

  评价小组从大气污染联防机制改革、控源截污和河湖生态修复工作支撑、严家湖孙家垱和西叉湖填湖占湖问题整改工作等方面对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1.大气污染联防机制改革指标分析 

  (1)开展大气专项治理行动 

  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葛店分局印发了《2023年葛店经开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和《葛店经开区 2023-2024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工作清单》,排查发现堆场26个,已交办综合执法中心规范整治,排查涉VOCs企业41家,发现问题13个,均已整改完成。推进省“四不两直”大气帮扶反馈问题整改和5次部大气帮扶反馈问题,对112个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完成达到100% 

  (3)指导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提升 

  2023年指导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显著提升,完成36个大气污染减排项目,投资金额2.4亿元,减排SO2 10吨,NOx 390吨,烟粉尘4.1吨,VOCs14.5吨。 

  2.控源截污和河湖生态修复工作支撑指标分析 

  (1)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和重点湖泊入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探查管网388公里,排查长江入河排污口47个,排查全区7个湖泊排口193个,绘制形成全区水系问题地图,为后期实施控源截污、河湖生态修复工作提供全面基础数据支撑 

  (2)污水收集覆盖面 

  指导何庄村及部分社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显著提高污水收集覆盖面 

  (3)推动“两住一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工作 

  稳步推动我区“两住一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对3宗“一住两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自规分局4个违法开发地块进行督办。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已完成17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 

  3. 严家湖孙家垱和西叉湖填湖占湖问题整改工作指标分析 

  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单位定期汇报环保工作。全年我局提请召开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共8次,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带队现场督办,有力推动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时下发交办督办函和提醒函督促限期整改,高频推动工作落实,2023年共下发督办函和提醒函6份。严家湖孙家垱和西叉湖填湖占湖问题已完成整改。  

  六)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评价小组从服务对象满意度、联系部门满意度等方面对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析 

  通过对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2023年服务对象对本部门服务较认可,满意度92%达到了年初目标90%。 

  2.联系部门满意度指标分析 

  通过对联系部门满意度进行调查,2023年联系部门对本部门服务较认可,满意度达到了年初目标90%。 

  四、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一)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成立于2019年9月,2023年由合并成立前的单位对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进行了自评,并在2023年预算编制时,应用了2023年前各项目的自评结果。 

  二)本年度部门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1.主要成效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落实党建重点任务,巩固基层治理效能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全面从严治党在路上,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2)坚持科学精准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 

  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 

  稳步实施净土保卫战。 

  (3)坚持压紧压实责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销号 

  高频调度推进生态环境工作。 

  强力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积极优化调整整改方案。 

  (4)坚持创新创优服务,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加强精细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优化监管方式,持续提升执法效能。 

  落实风险管控,提高信访矛盾化解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环保氛围。 

  2.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2023年,单位通过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着以下问题: 

  1)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巨大。经开区作为工业集聚区,医药、化工、表面涂装、新材料等行业发展迅猛,工业烟粉尘和VOCs污染结构偏重,臭氧污染已成为空气环境首要污染物,但行业指导和技术支撑十分匮乏,且建筑工地和道路运输扬尘污染重的形势短时间难以缓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大;武城湖、汀桥港、严家湖等水体部门监管力量薄弱,水质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2)环境信访维稳难度变大。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等特点,一个很小的生态环境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当前,涉气信访问题凸显,今年达132件,与去年持平且有增加趋势。加大源头预防和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信访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3)执法队伍力量和能力有待提升。目前人员数量、结构、素质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严重不匹配,现有的环境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难以应对不断增长信访和应急工作形势。 

  五、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分配预算资金,减少资金结余,加强人才培训学习,完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本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情况较好,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将本次自评结果在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作为重要参考。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kfqxx@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517号-2   鄂公网安备 42070302000097号 网站标识码:4207000038
网站地图